教育局前附件「108年社大盃社會組客家語文競賽實施計 畫」及「108年社大盃社會組閩南語文競賽實施計畫」所列 「陸、競賽規定」-「二、競賽員資格及限制」項下第1項 所列:「凡中華民國年滿18足歲之國民......大專院校在 學學生『(教育大學或大學教育學院大學部學生除外)』, 均可報名參加」,其中「教育大學或大學教育學院大學部學生除外」一節係誤植,予以刪除,特此更正。 三、檢附修正後「108年社大盃社會組客家語文競賽實施計畫」 及「108年社大盃社會組閩南語文競賽實施計畫」各1份。